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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文字解讀《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開展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試點實施方案》

        劉天慈 09月28日

               出臺背景:

               《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》明確規定,鼓勵研發機構、高等院校優先向中小微企業轉移科技成果。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任務也明確提出,通過制定相應擔保和獎補等支持政策,探索先使用后付費的方式,鼓勵和引導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等將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。

               為落實上述要求,市科委、中關村管委會會同市教委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、市財政局、市衛生健康委以及海淀區人民政府制定了《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開展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試點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試點方案》)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主要內容及亮點:

               《試點方案》的主要內容

               1.明確了相關概念和范圍

               一是關于“先使用后付費”,主要是指采取“零門檻費+里程碑支付+收入提成”或“延期支付許可費”等方式支付許可費,并要求支付時間應至少在許可合同生效一年(含)或被許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產品或提供服務產生收入之后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二是關于參與試點的主體,根據中關村新一輪先行先試改革任務要求,參加試點的對象包括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(海淀園)內中央在京和市屬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醫療衛生機構、中小微企業,且中小微企業應符合《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號)相關條件。對擔保機構不限定在海淀園內,在北京依法設立的,具有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金融服務機構均可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三是關于擬轉化的科技成果,應為已授權且有效的專利技術。

               2.明確了相應的試點流程

               一是篩選試點項目和路演對接。市科委、中關村管委會會同市教委、市衛生健康委以及海淀區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,組織參加試點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醫療衛生機構遴選擬通過許可進行轉化的科技成果。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推薦擬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中小微企業。各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專場路演對接活動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二是促成項目落地。由市科委、中關村管委會以及海淀區人民政府組織技術交易所、評估機構、律師事務所、擔保機構等第三方機構,做好許可協議范本擬定、法律風險防范、擔保協議簽署等相關工作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三是試點政策落實。由海淀區人民政府出臺并落實相關試點激勵政策。

               3.明確了具體的支持政策

               一是對于參與試點的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、醫療衛生機構,根據技術許可合同中涉及的專利數量、許可實施成效等,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二是對于向參與試點工作的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機構,根據擔保機構所承擔的風險,給予擔保機構一定的補貼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三是具體的支持標準和內容,參考海淀區人民政府發布的申報通知。

               《試點方案》的亮點

               一是政策新。探索“先使用后付費”的方式,支持高校院所通過許可方式轉化科技成果,授權中小微企業先行實施,同時約定后續收益,降低合作門檻,形成面向未來的協同創新利益共同體,將有利于發揮中小微企業創新主體的作用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二是措施全。引入擔保機制,在幫助中小微企業承擔一定的創新成果產業化風險的同時,保證高校院所的權益得到充分的保護,消除高校院所擔心無法拿回成本的顧慮。

               三是促轉化。充分發揮各部門、各單位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的主體責任,充分發揮試點示范作用,對形成的一些好的經驗做法進行復制推廣,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取得實效。

               特別聲明:本文轉載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,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;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,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“來源”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;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,請與我們接洽。

        政策解讀 北京市 先使用后付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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